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人们似乎很少直接用到宪法,误以为宪法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一个人从出生,到老去,从入学、工作、结婚到退休,都与宪法息息相关。科技工作者也不例外。宪法及在宪法基础上设立的专门法,都在为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与切实利益保驾护航。
首先,从宪法来看,对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作出明确规定。宪法第二十条指出,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第四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对于科技工作者来说,国家对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予以鼓励,并以宪法形式规定下来,可谓至关重要。
在此基础上,又诞生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中国科技领域的基本法,施行28年后,科学技术进步法在2021年12月完成第二次修订,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科学技术进步法同样对鼓励技术创新予以立法,并进行细化。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国家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对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此外,科学技术进步法还体现了对创新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紧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发展需求,提出强化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领域新业态、区域重点产业、乡村振兴和西部地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特别是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产业领域,优化审查政策供给,围绕新领域新业态优化审查资源配置,扩大加快审查的规模,深入开展集中审查等模式创新,进一步提高相关领域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满足了创新主体多样化需求。围绕前沿技术领域,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专利信息深度挖掘分析,依托国家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新上线运行人工智能、数据库管理系统等7个专题数据库,目前专利专题库数量达到18个,为新领域新业态的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支撑服务。
此外,为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目前已经举办24届,众多来自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工作者从中获益。(王 晶)
(编辑:刘珊)